“关爱妇女”博爱基金

  一、资金来源及用途
  由广东省红十字会分两期资助,2014年、2015年各资助100万元,项目资金总额200万元。用于贫困家庭妇女“两癌”患者医疗救治。
  二、援助对象
   原则上对粤东、粤西、粤北及肇庆、江门、惠州等15个地市农村年均收入3093元以下(按新一轮扶贫“双到”的贫困人口标准)贫困家庭(含城镇低保家庭)“两癌”的妇女患者进行医疗援助。
  三、援助标准
   视患者病情及家庭困难情况给予一次性资助,良性疾病资助3000元、需化疗的资助5000元、需手术和化疗的资助8000元,对特困(单亲低保)妇女“两癌”患者资助最高限额为10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