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江钢管“幸福基金”

  扶贫济困、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珠江钢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个具有社会责任的爱心企业,为推动妇女儿童慈善事业发展,在陈兆年董事的支持下,拟自2013年起与广东省妇联、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,首期捐赠126万元启动资金,成立“珠江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幸福基金”以改善优化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为宗旨,共同开展贫困妇女儿童帮扶项目。
  一、援助项目
 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,粤东、西、北地区仍有一部分家庭处于贫困状态,尤其是“单亲特困母亲”家庭,这些家庭生活条件恶劣,环境艰苦,普遍存在住房、疾病救治、子女上学、发展生产“四难”问题。目前,农村“单亲特困母亲”和贫困妇女脱贫致富愿望高,改变现有生存和生活环境要求极为迫切。
  (一)援助“单亲特困母亲”家庭项目
  主要援助粤东、粤西、粤北及肇庆、惠州、江门15个地区,以丧偶、离异的女性户主、农村年人均收入在2500元以下、城市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,同时其子女未成年、未就业或无劳动力能力、住房困难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:
  援建“母亲安居房”。以每套援助10000元标准,帮助一个“单亲特困母亲”家庭脱离居无定所或危房的困境;
  (二)援助贫困母亲项目
  主要援助粤东、粤西、粤北 及肇庆、江门、惠州15个地市,有发展生产愿望、有发展生产项目并有一定种养技术的农村贫困妇女或返乡女农民工、已有一定种养基础和项目的女能手以及创业中的贫困妇女发展生产:
 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。妇女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最高上限为人民币5万元,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,合作金融机构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万元,帮扶她们创业就业,发展生产。
  二、项目实施
  基金会与地市各级妇联上下联动,形成合力,层层推进。一是调查摸底。通过妇联组织配合,形成从上至下的工作网络,以“一人一表”的形式建档造册,信息联网;二是分工协作。基金会与援助地区市妇联签订工作协议,明确分工,各司其责。三是规范程序。在全省建立“确定援助对象,落实援助资金,签订工作协议,建立档案跟踪”等项目管理制度。